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水利(水務)廳(局),各區域電監局、城市電監辦: 2006年8月21日,四川省屏山縣中都鎮安全鄉雙龍水電站(2×400千瓦)在蓄水試車過程中,壓力前池擋墻突然垮塌,1000余立方米積水瞬間潰出,沖毀下方的施工用房,造成8人死亡、6人受傷。經初步調查和技術鑒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建設及施工單位違反水利水電工程有關的施工規范,壓力前池側墻基礎未清理到弱風化層,也未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前池外側墻斷面結構不穩定,建設單位違反水利水電驗收規程擅自引水測試水輪機,造成壓力前池擋墻突然垮塌。另外,該電站項目還存在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初步設計擅自開工、無正規施工單位、無監理單位等嚴重違規行為。 為深刻吸取這起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切實加強小水電站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小水電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項目建設中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從事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工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及施工安全。 二、認真貫徹執行法律法規關于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的規定。凡是新建、改建、擴建及續建的小水電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驗收,切實保證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認真做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工作。小水電項目建設、施工和運行等單位要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認真制定、完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器材,并經常組織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 四、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肅事故責任追究。對于發生的小水電站項目事故,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特別是對項目審批、設計、施工、監理、試運行和驗收等環節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強化對小水電站項目的安全監管。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利部門和電力安全監管機構要把對小水電項目的安全監管作為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摸清本地區小水電項目的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職責,理順關系,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有重點地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基本建設程序是否合法,初步設計審查、驗收是否規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人員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是否落實以及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立即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六、省級安全生產監管、水利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要將四川省屏山縣中都鎮雙龍水電站“8.21”重大事故以及其他同類的事故情況及教訓及時向有關企業進行通報,督促企業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嚴格落實企業主體安全責任,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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