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皮帶機巷道防火裝置不全,不準開機。
2、 皮帶機保護裝置不全,不可靠時不準開機。
3、皮帶與底煤摩擦時不準開機。
4、固定皮帶機非專職司機不準開機。
5、皮帶機不準乘人。
6、皮帶機下帶不準運送物料。
7、皮帶機運轉時,不準清理傳動部位。
8、開關手把未打至零位并有效閉鎖時,不準檢修傳動部位。
9、皮帶機作業處不準單人作業開機信號必須專人發出。
10、變坡處的導向裝置,沒有可靠防止滑動或翹的錨固設施,不準投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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