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上來看,我國煤礦生產正走著一條高投入、高耗能、低產出、低回報的粗放型的經濟增長道路,安全問題特別突出,經常發生礦難事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稱:近年我國平均每7.4天發生一起特大煤礦事故,遠遠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細致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我國煤礦分布地質情況惡劣,災害類型多,是造成事故的客觀因素。
我國煤礦絕大多數是井工礦井,地質條件復雜,災害類型多,分布面廣,在世界各主要產煤國家中開采條件最差、災害最嚴重。
①地質條件。在國有重點煤礦中,地質構造復雜或極其復雜的煤礦占36%,地質構造簡單的煤礦占23%。據調查,大中型煤礦平均開采深度456米,采深大于600米的礦井產量占28.5%。小煤礦平均采深196米,采深超過300米的礦井產量占14.5%。
②瓦斯災害。國有重點煤礦中,高瓦斯礦井占21.0%;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占21.3%;低瓦斯礦井占57.7%。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中,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占15%。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的增大,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比例還會增加。
③水害。我國煤礦水文地質條件較為復雜。國有重點煤礦中,水文地質條件屬于復雜或極復雜的礦井占27%,屬于簡單的礦井占34%。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中,水文地質條件屬于復雜或極復雜的礦井占8.5%。我國煤礦水害普遍存在,大中型煤礦有500多個工作面受水害威脅。在近2萬處小煤礦中,有突水危險的礦井900多處,占總數的4.6%。
④自然發火危害。我國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煤礦所占比例大、覆蓋面廣。大中型煤礦中,自然發火危險程度嚴重或較嚴重(Ⅰ、II、III、Ⅳ級)的煤礦占72.9%。國有重點煤礦中,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占47.3%。小煤礦中,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礦井占85.3%。由于煤層自燃,我國每年損失煤炭資源2億噸左右。
⑤煤塵災害。我國煤礦具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普遍存在。全國煤礦中,具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占煤礦總數的60%以上,煤塵爆炸指數在45%以上的煤礦占16.3%。國有重點煤礦中具有煤塵爆炸危險性的煤礦占87.4%,其中具有強爆炸性的占60%以上。
⑥沖擊地壓。中國是世界上除德國、波蘭以外煤礦沖擊地壓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大中型煤礦中具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煤礦47處,占5.16%。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現有沖擊地壓礦井的沖擊頻率和強度在不斷增加,還有少數無明顯沖擊地壓的礦井也將逐漸顯現出來。
2、煤礦生產的從業人員素質偏低
煤礦行業從業人員大多數是農民工,素質偏低,沒有經過專業的生產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大多也沒有接受教高層次的教育,因而素質普遍偏低,安全生產意識薄弱,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識不強,往往在生產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在發生突發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自救。
3、技術水平偏低
我國煤礦安全科研力量分散,產學研結合不緊密,人才流失嚴重,科研投入嚴重不足,研發基礎設施落后,成果轉化率低,安全基礎理論、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煤塵爆炸、礦井突水機理及主要災害預防與控制技術等研究滯后,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弱,尚未形成完善的煤礦安全科技支撐體系。
4、煤礦安全投入不足。
煤礦企業長期投入不足,安全欠賬嚴重。根據2005年專家對54戶重點煤礦企業會診分析,僅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欠賬就高達689億元,一些礦井防災系統不健全,設備陳舊老化,安全裝備落后。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安全欠賬問題更為突出,安全保障水平低,抵御事故災害的能力差。
5、政府監督嚴重缺位
煤礦行業雖然已經實現了市場化,符合經濟發展大潮,但是完全的市場調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自發性、滯后性等市場自身無法克服的弱點和缺陷,這就需要政府的宏觀調控,而煤礦安全事故頻發很大程度上都歸咎于地方政府職能的嚴重缺位,也即是說,政府對煤礦行業的宏觀調控的力度不夠大,方法不夠科學,績效不夠明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不少地方政府仍以GDP的增長與否作為行政成效的評價標準,很多地方官員把GDP作為追求的目標,把煤礦企業創造的GDP作為提升晉級的基石,甘愿充當煤礦企業的保護傘。對煤礦企業的生產狀況,安全狀況視而不見,聽之任之。即使在事故發生以后,對遇難者家屬的慰問和補償似乎總是“遲來的愛”。所以說某些地方政府職能的缺位也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體系脆弱和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