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則上夜間不適宜帶燃氣作業,特殊情況下,若在夜間進行,應設兩處以上投光照明,照明應距離施工地點1Om以上,并保證照度。
2. 帶氣作業不準在低氣壓、大霧、雷雨天氣進行。
3. 操作時有大量燃氣冒出時,應注意警戒燃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周圍40m內為禁區,有風力吹向下風側應視情況延長禁區范圍。
4. 凡帶壓力進行的燃氣危險作業,因壓力過高影響施工,威脅到附近崗位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順利進行,應通知燃氣管理單位和生產單位降低燃氣壓力。
5. 凡進行帶燃氣作業,應降低和維持燃氣壓力在1000~2000Pa范圍。
6. 凡在室內進行帶氣作業,對室內操作崗位,加熱爐的高溫火源、電火花等可能引起燃氣火災等危險源,應有防范措施。
7. 帶氣作業不準穿釘子鞋,攜帶火柴、打火機等引火裝置。
8. 高空帶燃氣作業地點應設斜梯、平臺、圍欄等安全設施,并符合標準要求。
9. 帶燃氣作業地點的現場負責人應配備對講機,隨時與總調、燃氣生產、管理單位取得聯系,以便掌握控制燃氣壓力波動,及時聯系壓力情況。
10. 焦爐煤氣帶煤氣抽堵盲板、更換流量孔板、搶修閘閥等項工作,應考慮法蘭盤和螺栓年久腐蝕生成氧化鐵,因受摩擦發熱而引起火災,為此應將氧化鐵中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