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危險物品?
A:系指危險性較高之危險物品,包含危險物(指爆炸性物質、著火性物質、氧化性物質、引火性液體、可燃性氣體等)、有害物(指致癌物、毒性物質、劇毒物質、刺激物、腐蝕性物質、致敏感物、肝臟致毒物、神經系統致毒物、腎臟致毒物、造血系統致毒物及其它造成肺部、皮膚、眼、黏膜危害之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及高壓氣體。
Q:常見危險物品運輸相關事業單位有哪些?
A:1.從事危險物品運輸之交通運輸業。
2.制造或使用石化基本原料(乙烯、丙烯、丁二烯、苯、苯乙烯、甲苯...等)之事業單位。
3.制造或使用液化石油氣、汽油等石油燃料或其它可燃性氣體之事業單位。
4.制造或使用腐蝕性物質(硫酸、鹽酸、硝酸、磷酸、氫氟酸、其它強酸、氫氧化鈉等)之事業單位。
5.制造或用氨或氯之事業單位。
6.制造或使用爆炸性物質、引火性液體、高壓氣體之事業單位。
Q:危險物品運輸作業適用之法令依據有那些?
A: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交通法規外,勞工安全衛生法令部分主要包含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等。
Q:危險物品運輸作業的危害為何?
A:1.廠區內:因灌裝作業之不安全環境或不安全行為導致火災爆炸、中毒等危害勞工安全與健康之工安事故。
2.廠區外:發生交通事故,因危險物漏泄,導致火災爆炸、中毒事件,危害民眾安全與健康或污染環境,造成公共危險。
Q:發生危險物品運輸作業災害的原因為何?
A:常見危險物品運輸作業災害的原因:
◎駕駛違反交通規則,如不當超車,轉彎車速過快等。
◎長途駕駛未有適當休息致精神不濟。
◎灌裝作業時未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致發生事故。
◎未于出廠前做好危險物品運輸作業檢點等出廠管制作業。
Q:從事危險物品運輸事業單位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應辦理事項?
A:應辦理事項如下:
◎辦理新進勞工體格檢查及在職勞工健康檢查,對于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勞工,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訂定自動檢查計劃并實施自動檢查。
◎對新進員工或變換作業勞工施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會同勞工代表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選任經訓練合格之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或業務主管)。
◎選任經訓練合格之急救人員(每班一人)。
◎其它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事項。
Q:從事危險物品運輸作業勞工健康檢查應如何實施?
A:1.對每位勞工應實施定期健康檢查,其周期如下:
◎年滿四十五歲以上者,每二年檢查一次。
◎年滿三十歲未滿四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
◎未滿三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