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對可能生產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件場所和人員的影響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并經衛生部門衛生審核。
????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或使用。對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除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衛生審核外,還應當進行設計階段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再經衛生行政部門竣工衛生驗收。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
????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是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健康影響、防護措施等進行預測性衛生學評價,以判斷建設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是否可行,也為建設項目的分類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應當是建設項目委托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1.1?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1.1?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目的、依據;
????1.1.2?建設項目概況;
????1.1.3?對建設項目選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的健康影響進行分析和評價;
????1.1.4?對擬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進行技術分析及評價;
????1.1.5?確定職業病危害類別;
????1.1.6?確定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
????1.1.7?評價報告結論及建議。
????1.2?審核
????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進行衛生審核。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或備案)申請書和有關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建設項目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審核同意或備案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申請。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2、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是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程度(濃度或強度)、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其效果、健康影響等做出綜合評價,以判定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2.1?評價主要內容: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2.1.1?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目的、依據、范圍、方法和內容;
????2.1.2?建設項目概況及試運行情況;
????2.1.3?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調查與評價
????2.1.4?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評價;
????2.1.5?職業病防護設施的運行情況與效果、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置調查與評價;
????2.1.6?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調查與評價
????2.1.7?建筑衛生學及輔助用室調查與評價
????2.1.8?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調查、職業健康監護情況分析與評價
????2.1.9?結論與建議
????2.2?驗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9號《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盡可能由原編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技術機構承擔。
????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及防護設施試運行,并在試運行12個月內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可指定機構或組織專家對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進行現場驗收。通過驗收的,在現場驗收后20個工作日內(30天)予以批復。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經衛生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未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